今早,送兩小出門上學,老大要帶水費單出門,媽媽決定讓哥哥改帶『狗圖鑑』,我們家暱稱為狗狗書,因此媽媽大喊著:『哥哥,我讓你帶狗狗書。』老大就安分地把水費單放在櫃子改抱書本,歡樂沒幾刻,妹妹卻也吵著要帶狗狗書出門,就只有一本書,切兩半嗎?媽媽只好讓妹妹帶兒童主日學毛茸茸的手工藝作品到托兒所。處理問題不是只是看那個學生需求,還要思考其他人的觀感與需求,要有這樣認知就需要有商業管理思維--利害關係人理論(Stakeholder
theory)的思考架構。
處理學生問題不難,難的是要如何善後,並且不衍伸出新問題,陪讀班老師需要處理到得內部利害關係人有學生(當事人)、當事人家長、當事人家長的親朋好友(註一)、學生(死忠換帖)、其他學生與家長;外部利害關係人有其他老師、社會媒體。並不是每件事情都要把所有的人考慮進來。本篇一開始的哥哥妹妹之爭就是拿石頭砸自己腳處理方式,學生問題處理不慎,很容易招致偏心質疑。例如處理課堂吵鬧,就要針對吵鬧學生、被干擾學生、蠢蠢欲動學生、吵鬧學生的家長與被干擾學生的家長做處理,處理方式又因著不同狀況有所不同,以下針對不同情境提出各種解決方案。
情境一:學生吵鬧
先了解學生是因為聽不懂、有意作怪、沒興趣還是什麼因素造成,過去是否也有類似紀錄,再針對猜測因素進行有效處理,而處理結論必須要課堂上對全班宣示,讓被干擾學生知道事情有機會被解決,老師也有在做事情,並使得蠢蠢欲動學生不敢動。
情境二:學生在同一堂課吵鬧,任課老師又無法有效制止
導師先了解發生原因,是學生個人問題還是老師教學節奏不適合這個學生,跟老師有關就必須透過關係(註二)去處理。導師能夠看到的觀點,學生是否可以看出來?答案是『可以的』,因此當問題真的開始有機會被解決,吵鬧學生慢慢改變、老師持續調整教學節奏,這時候就可以將處理結論在班上宣示,但切記不要說『老師教學節奏不適合』,應該說『過去教學法適合回家有預習的學生,但在我們班上,老師必須花更多心思準備讓大多數學生盡量聽懂,因此老師會找更適合我們班上的教學法』,說錯話,在經過學生回家轉述,是有可能有加油添醋的風險。
情境三:學生在很多堂課吵鬧
不同堂課,代表著不同教學老師,不可能每個老師都無法板起臉孔訓斥學生,因此很高機率是學生問題。但是有可以細分,學生是選課吵鬧還是全部吵鬧亦或者固定早上吵、下午吵,選課吵有可能是有興趣課會安靜聽,或是那堂安靜課老師很兇,全部課吵又經過老師嚴厲管教後,而無法處理者就要請家長送醫院鑑定是否有生理因素需要解決;特定時間吵,有可能是生理因素,早上有力氣吵,下午好好睡,有可能心理因素,就是不想要離開父母等其他需要細緻探究的因素。因素分析好,就需要把學生家長邀請來學校溝通,如果需要建請就醫,就要留心探詢是否有跟爺奶同住,而他們對於孫子女教育看法。
處理學生問題,大多都是當事人學生與當事人家長即可,但是處理不慎就會把其他人慢慢牽扯進來,這時候問題就更難解的,因此陪讀班學生問題需要有經驗老師手把手帶著新老師適應班級管理。台科大數位課輔班提供數位教學服務,也建置陪讀班老師師資訓練系統,讓我們有經驗老師手把手帶著台灣各地非營利機構進行有效青少年工作。
註一:利害關係人理論架構中,家長的親朋好友算是屬於外部關係人,但為了讓老師理解方便,筆者直接把他放在內部關係人中。
註二:在學校導師第一時間會找老師詢問學生狀況,倘若真的是老師教學節奏問題,這在各班都會有影響,通常就會透過教務主任或訓導主任跟老師溝通,陪讀班部分可以透過主任或機構負責人和老師溝通,但前提是主任或機構負責人要熟悉學生事務處理,這樣溝通才會有效,如果擁有人事聘用權與擅長學生事務處理是不同一人,而這樣溝通就無效,因為擁有人事聘用權溝通沒辦法有效協助老師改進,但又會造成老師被解僱壓力,由擅長學生事務處理人進行溝通,可以給予有效建議,但是卻沒有人事權當作備援武器,老師是否能夠改善又是一個問題。上述問題在學校有沒有困擾,『有!』實質人事聘用權在縣市政府,跟老師溝通的主任可以提供有效輔助,但是如果不想改變老師,還是可以不用改變,因為沒有牙齒的老虎,你會害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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