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tutor】做青少年工作一定知道三大雷區之三:體罰,不懂的連拍拍肩膀都會被說體罰
1980初期,人本基金會成立,截至2018年年初,這三十多年的歲月裡,尚且還不能對人本對於台灣教育影響進行蓋棺論定,但是對於人本基金會評論卻有兩極化發展。筆者不在本篇文章對於人本多做評論,有興趣讀者可以研究人本發布文稿與網路上另一派評論,筆者提到人本只因為學生會針對老師的管教套用體罰說詞,論點出處大多跟人本有關,因此懂得人本思維更能與學生有效應對,本篇短文將著重於教師管教學生應有的界線與方法。
照顧好自己身心:老師生涯很長將近三四十年,這過程中會經歷過很多人生波折,孩子出生,白天工作晚上哄小孩(註一)、自己小孩狂飆青春期、生理變化、空巢期衝擊、父母老邁與離世,還有其他非典型的問題,如:婚姻巨變、家人罹患重病…,這些都是會造成老師身心壓力,很多失控的管教大多都是老師背後承受某些壓力,導致在管教當中尺度拿捏不好。
不要有任何肢體接觸:學生管教最好的方式是不要跟學生有任何肢體接觸(註二),即使老師坐得直行得正,光疑似體罰與疑似性騷擾的控訴,在正式管道的司法調查與非正式管道的媒體輿論,將會承受巨大身心壓力,尤其是未審先判的輿論壓力將造成無以挽回悲劇。
管教是團隊工作:管教學生最好是公開行為,如果是小錯,可以在教室指正或斥責。若是大錯,可以要求學生到辦公室,在那裡進行管教工作,倘若學生事後控訴老師體罰或不當行為,可以有同事或閉路器當作證據,在辦公室還有個好處,當老師情緒有失控跡象,同仁可以介入處理,以避免老師做出難以收拾的決定。但非營利組織辦公室是不同工作類型同仁所組成,由於大多數不是老師,因此對於管教很難有統一尺度,很難要求同仁擔任救援角色,比較好解決方式有兩個,第一所有陪讀班老師辦公室統一在一起,平時多聊難處理學生問題,當有狀況就可以互相救援(註三)。另一方式是辦公室同仁可以組成小組團體分享生活,多多分享各自工作上辛勞,老師一定要說出哪些學生必須花比較多心力,既使您的同事不負責陪讀班工作,至少讓他知道當你情緒有些失控,可以協助介入處理。
有效溝通與對話方式:溝通就是講人聽得懂的話,有時候需要考慮學生思考能力,進行合適溝通,有些管教不當是因為老師一直在講,學生假裝聽得懂,但是都沒有改正,久而久之,老師會覺得這個學生講不聽,就會產生更高強度管教手法,這就有可能導致管教失當。合適溝通模式可以參考拙作,陪讀班學生講不聽怎麼辦?
與時俱進學習:教書要過三十多年歲月,每十年一個世代,會經過三個世代學生,不同世代學生有不同管教技巧。當筆者耳聞疑似管教失當的新聞時,都會先確認老師年紀,通常大多是年長教師,這是因為同一個管教方式用在二十年前不容易發生糾紛,但換世代換場景就會有不一樣聲音出現。例如1994年蘭雅國中手銬事件,主因是校園警衛(註四)採用手銬制止躁動學生,筆者大膽猜測警衛應為警職轉校警,因為習慣用手銬保護當事人與警員,因此在校園也使用同樣方式,沒想到引起教育壓力團體的關注。當管教習慣沒有與時俱進,就很容易引起衝突,最好的解套方式就是老師多學習,所以筆者對於師生衝突都定位成跨世代衝突。
適當管教方式:教育部有頒訂教師輔導與管教辦法,其中第二章二十二節一般管教措施就是規範老師可以進行管教方式,只要遵守就不屬於體罰範疇(註五),但切記管教時間長短也是會被放大鏡檢視的,超過表訂時間要求,就有觸法疑慮。第二十二節中詳列18條教師管教準則,不同情境需要使用不同執行方式,目的都是達到學生改善功效,因此時時調整老師自身管教技能以面對不同學生問題是必要的,千萬不要什麼錯都是站立反省,當老師老招時,學生就會油條。
陪讀班老師都擔心管教會不會有衝突,要管得好,衝突必然會發生,只要遵照教育部一般管教措施就不屬於體罰範疇。陪讀班老師字面上來說,就是老師,當有老師之名就要有老師之實,管教是應當作為,倘若為了不敢衝突、為了以愛為名,為了邀他參加青年聚會,常常都淪為溺愛困境當中,到時要重新調整將會費很大一番工夫。
註一:筆者認識一位非營利機構前輩,他歡天喜地迎接孩子到來,但孩子卻還留在兒科加護中心,這種心力憔悴是一般人無法體會的。最合適作法是,組織成員能夠協助他分攤工作壓力,讓他與家人能夠全力面對孩子對抗疾病壓力。
註二:倘若學生已經有自傷或他傷行為,老師是否不要有任何肢體接觸?這是個兩難問題,拉住他確實有被告妨礙自由風險,但這種告訴行為又是學生與家長可主張的權利,這個主張合不合適就留由法官判定。身為老師您可以考慮自身需求決定是否要這麼做?但請記得,老師的不作為,也是會受到司法苛責。做老師難吧,千萬不要為了餬一口飯走進教職。
註三:學校同年級導師放在同一辦公室,甚至鄰近班級老師也是坐在一起,平時都是在聊一些學生問題。當下課巡班時看到鄰班學生在暴走,過去關心時,簡簡單單回應:歐你就是某某某,上次調皮事件還沒學乖啊。就可以讓學生心生謹惕,啊有人盯著他在看。
註四:這位校園警衛為公務身份,由於資料匱乏,無法確認他的背景,筆者大膽猜測他是警職轉為校園警衛,才會使用手銬。試想之在警政工作,拿手銬銬疑犯,保護當事人與員警安全是必要的,但同樣場景在學校,就被放大鏡來看,無法得知警衛是否有上訴,終審法官如何判定,可確定的是當初被人本用媒體控訴的訓導主任、生教組長在法院初審獲判無罪。
註五:同樣管教行為不一樣用字遣詞也會帶來不同影響。同樣罰站,叫學生罰站與叫學生站立反省,消極面來說,為了避免疑似體罰控訴,積極面而言,要求學生立正反省重點在『反省』,所以老師事前要提醒我會問你反省什麼?事後要確認反省內容,這才是真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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